用户追问2024-02-24 17:25:26
55岁了,有退休金的,在商场打工卖衣服。今早由于冰雪天气原因摔了一跤手骨折了,公司意思是就不要我来上班了,说白了就是不让我搞了,毕竟年龄也有这么大了。该怎么早赔偿呢?
律师回复2024-02-24 17:54: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回复2024-02-24 17:57:19
主要看你们之间的劳务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以此决定是否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劳务费及是否需要解除合同,也需要根据劳务合同约定。可以一对一咨询,发合同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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