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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0日卖了一台车我是淄博的,我发到闲鱼上有个廊坊买家来看好我的车,以2.2万元卖给他了,我也写了合同,双方签好了,我是个人卖家,他自称个人买家,他开回去以后直接说变速箱需要维修花费4300元,合同上手写该车车况公里数等买家自行查看一经出售概不负责一周内过户,车在我媳妇名下,一周过去了他还不过户,我听他意思有点想威胁我不给他补钱不给我过户的意思,说还让我过去把车开回来退他钱。这种情况我需要怎么办,因为在我家人名上不过户,以后引起的违章事故怕影响到我家人。我需要用什么方式来回击他。

山东省-淄博市 合同纠纷 2024-02-27 09:13:05
用户:133*****340
律师回复(1)
  • 何爱芳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4-02-27 09:32:55

    合同上写了一周内过户,没有过户属于对方违约,你可以起诉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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