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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贷款买了一个房子,出的首付,因男方自愿无偿将房产与女方共有,所以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如果日后涉及离婚,且产权始终未能变更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协议中约定给女方的50%份额会受影响吗?还有法律效力吗?

黑龙江省-鸡西市 婚姻家庭 2024-02-29 09:45:19
用户:136*****460
律师回复(2)
  • 肖奥律师

    月帮助435人

    回复于2024-02-29 09:56:41

    您好,只有你们双方签订的内容不违法并且经过你们两人的同意,那么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用户追问2024-02-29 09:59:52
    肖律师,他们说实际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对方可以返回撤销赠与,是这样吗?
    律师回复2024-02-29 10:26:31
    是的,对方是可以撤销的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周巍律师

    月帮助97人

    回复于2024-02-29 09:59:43

    这个在法律上属于赠予,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未做产权变更的情况下,男方是可以撤销赠予,就是男方可以不按这个执行

    用户追问2024-02-29 10:04:00
    那婚前 我应该和他签订什么才能不算做赠与,才能保障我的利益呢? 或者婚后怎么做才能保障我的50%份额呢?感谢
    律师回复2024-02-29 10:06:06
    要么过户,对方无法撤销赠予。还有就是去公证处做一个房产赠予的公证,公证后的协议没法撤销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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