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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二次创作(画卡通、Q版)艺人明星,并制作成海报、公仔进行售卖,有没有涉案盈利金额的起诉基准和要求?如果能证明无盈利的话,是不是可以免责。

广东省-广州市 侵权维权 2024-02-29 12:24:07
用户:186*****460
律师回复(1)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61人

    回复于2024-02-29 12:29:27

    要以使用目的等多方面看,如果二次创作是为了商业利益,无论是通过销售还是在线展示,如果没有获得原作者的许可,就算不盈利,那么这种性质的二次创作就构成了侵权

    用户追问2024-02-29 12:31:22
    有没有说造型或人物相似度要到多少才能起诉?改动大一点,或者画Q版一点,是否能规避?
    律师回复2024-02-29 12:34:12
    如果二次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产生了新的独创性内容,并且这种创新是基于对原作品的尊重和理解,那么这样的二次创作通常不会被视为侵权。如果二次创作仅仅是简单地模仿原作,而不添加任何个人见解或创意,且没有得到原作者的授权,那么就可能构成了侵权行为。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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