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于18年6月购买了车位,当时只开具了发票,没有签订合同。房子没有入住,一直没意识到问题。
现在情况是,小区物业称没有合同无法在小区录入车牌,导致需要支付临时停车费,且没有录入系系统,物业称无法挂上私人车牌号码,车位经常被占。
物业让我们先开发商补签合同,打通开发商总部电话之后安排了专人对接,但是这个人电话一直关机,再打总部电话,总部称会安排人对接,但接下来没有回音。
开发商是首开,物业是燕侨物业。
诉求是录上车牌号码,不影响使用,最好不要和物业搞僵。补签合同,不影响后期买卖。
江苏省-苏州市
合同纠纷
2024-02-29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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