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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的小三因对我丈夫迟迟不离婚而产生不满,多次到我家门上、小区里、车上、我同事家门上贴纸条辱骂,给我单位公开邮箱发邮件挑衅、给我发短信辱骂。且公安机关之前就此侮辱诽谤行为对她做了行政处罚,之后还没有收敛,这样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其他 2024-03-01 14:50:21
用户:177*****327
律师回复(2)
  • 肖奥律师

    月帮助369人

    回复于2024-03-01 15:12:19

    您好,这种情况只能多报警几次,或者是保留证据后去当地法院起诉,可能会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

  • 张安琪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4-03-01 15:46:45

    如果后续这样的行为还没停止,那么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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