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于2023年10月份举行订婚仪式,收了对方彩礼12万,又于2023年11月份举行结婚典礼,两天后,发现男方在社交软件有约小姐动机,因为这件事领结婚证的事情就耽搁了,发现约小姐事件后,又发现他打着出去工作的幌子,去网吧上网,一个月在一半的时间在网吧度过,保证书写过三次,但是现在为止这个坏习惯也没有更改。我手中有全部证据,上网消费记录,还有他写过的保证书,在亲朋友好友面前我们就是婚姻关系呀,在法律面前我们就是同居关系,男方是整件事情的过错方,对我名誉和精神造成很大伤害,我还花钱陪嫁车和嫁妆,如果后期男方起诉我,我需要怎样做才能让我利益最大化,不退给他彩礼五金手饰。谢谢指教。
山东省-聊城市
婚姻家庭
2024-03-04 15: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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