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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男方非婚生子,2015年同居至2021年底因感情不合分开,分开期间我删除了男方所有联系方式,为了追回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保存了我支付宝收款码,在2021年11月17号通过扫描我的支付宝收款码向我付款1.2万元,还口头承诺这笔钱款不会拿回,时隔3年,今天他去法院立案,要我还这笔1.2万元,要和我打官司。他去法院告我,我要把这笔钱款退回吗?我有什么办法能打赢这场官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婚姻家庭 2024-03-05 12:00:56
用户:133*****398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15人

    回复于2024-03-05 12:01:44

    你好,如果超过3年,就不需要返还了,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43人

    回复于2024-03-05 12:05:18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应诉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38人

    回复于2024-03-05 12:23:02

    可以抗辩说这个是对方给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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