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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离婚,彩礼,结婚时的压岁钱归女方所有,婚前买的金器买给男女双方的,各自持有,没有说到房子的事,房子是男方父亲在还贷款,婚前买的陪嫁电器之类的可以要求拿回吗

江苏省-常州市 婚姻家庭 2024-03-05 12:12:28
用户:199*****381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052人

    回复于2024-03-05 12:14:35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09人

    回复于2024-03-05 12:20:58

    你们先自己协商这些财产怎么分割协商不了的话,相关的电器可以要求折现。

  • 熊文会律师

    月帮助93人

    回复于2024-03-05 14:25:01

    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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