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咨询一个工程款问题,我于2019.1.3-2022.3.22日在河南省建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工作,前两年参与的地质勘察项目均为公司公营项目,2021年按公司要求开展自营工作,即公司只收取20%管理费和税费,其余自负盈亏。2021.5经公司领导介绍,承接了郑州一小区的勘察工作,大概2022年五六月份收到开发商支付的款项,当时我已经离职,本项目交由在职同事负责。前两年公营项目按产值分配方法,我的总产值是负值,2022年上述自营项目到账后,我将负值补上,剩余部分直到现在不让提,公司部分领导以我的公营项目无人后期服务,而我是注册岩土工程师,是项目负责人,把我的钱扣下贴补验收费用,请问能起诉吗
河南省-郑州市
劳动争议
2024-03-05 1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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