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近准备离婚。想咨询一下,离婚时对于按揭房产、子女抚养、债务问题的事情。1.按揭房产:夫妻两个人名字,贷款剩余135万,该房产市场价卖不到135万,老婆说房子不要给到我,请问有意义吗?2.子女抚养:老婆说孩子(女儿)给我,从出生一直是我父母帮忙给看着。3.债务问题:现在负债60万,我身上50万,我对象身上10万,有点是信用卡,有的是银行贷款,请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总结:老婆说房子归我,债务个人处理个人的债务,都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写上就可以了,请问 这种情况对我是有利还是无利?感谢给与答复,谢谢 感谢!
山东省-临沂市
婚姻家庭
2024-03-05 20: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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