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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10月份向成都博民快易贷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1万块钱的小额贷款 然后还款三个月以后,他们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因为信誉良好,然后可以增加1万块钱的额度,现在可以申请一笔2万块钱的贷款但是这笔贷款虽然先把之前1万块钱剩下的金额扣掉之后再打给我 我去办理了,当时实际到账只有11000多 其中包含了各种各样的中间费用,然后利息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利率然后他们在2023年的时候把债权转让给一个重庆的公司,然后他们进行催收。我的诉求是请问这种情况法院该怎么判决?还是以实际金额为准还是怎么样?因为我中间有还他们6000块钱,一次5000一次1000。他们说要起诉我了

四川省-成都市 债权债务 2024-03-06 00:42:22
用户:186*****572
律师回复(3)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09人

    回复于2024-03-06 07:31:45

    按照实际到账金额算本金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052人

    回复于2024-03-06 09:38:00

    你好,网络贷款需谨慎,利率超过LPR4倍的不受法律保护,以实际收到的款项及利息进行还款,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1人

    回复于2024-03-06 10:22:58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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