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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对于简单的民事人格侵犯诉讼,1.法院的确定是否以被告户籍所在地为主?(比如:被告户籍地孝感市孝南区,原告户籍地武汉市洪山区。则此案为孝南区人民法院受理)在被告身份证号,户籍信息都确定的情况下,2.我向孝南区法院提起诉讼,是否还有义务提交被告常驻地在孝南区的证明?

湖北省-武汉市 侵权维权 2024-03-08 07: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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