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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我与再婚妻子共同生活一年,当初10万彩礼可否要一部分?另外共同财产20万元,我的3个孩子,其中一个未成年能否多分?

广东省-广州市 婚姻家庭 2024-03-08 23:12:39
用户:137*****428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4-03-08 23:14:00

    已经共同生活一年,彩礼一般不予返还的,有孩子不是多分割财产的情形,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用户追问2024-03-08 23:32:24
    支付到成年吗?三个孩子均是我前妻所生
    律师回复2024-03-09 13:19:01
    是的,支付至18周岁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利金倩律师

    月帮助120人

    回复于2024-03-08 23:31:43

    您好!彩礼可能比较难要回,财产分割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9人

    回复于2024-03-09 12:45:15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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