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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开电动车与一位老人发生碰撞,然后我看那个老人也没什么事,就两个电动车稍微碰了一下,然后就报警处理了,去警察局之前那个老人跟我打电话说她没什么事情,然后叫我去警察局里签个字就可以了,没必要小事化大事,她说她身体也没受伤,然后我就去把字签了,签完之后第二天她就找我要钱了,我说我不给你,你自己说你没事的没必要这么麻烦我才签的字,现在你又来叫我陪你医药费,随后我就跟她说我没什么钱你要钱的话我就给你1000块钱,算我欠你的,但是她不肯她说要陪她医药费住院费,精神损失费,然后我就不给她,第二天她就带着几个老人来我上班的地方闹事,随后我就搬走了,现在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我想知道我能胜诉吗?

浙江省-嘉兴市 交通事故 2024-03-14 19:31:08
用户:175*****850
律师回复(3)
  • 熊文会律师

    月帮助120人

    回复于2024-03-14 20:56:25

    要根据票据等 计算的 实际发生的费用

  • 祝新月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4-03-14 22:26:02

    要看你当时在警局签的是什么,还有老人当时是否真的有受伤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人

    回复于2024-03-15 09:56:3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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