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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台手机,合同上写着一条:在此特别提示您:请您理性消费、合理消费、不得过度消费。同时,出于承租人租金支付能力考虑及为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出租人及平台方均不向在校学生提供租赁业务及相应的平台服务。若您为在校学生,请您立即停止设备租赁相关操作并将您的在校学生身份如实告知出租人及平台方;若您非在校学生,您需仔细阅读并签署附件三《非在校学生承诺函》。 但是我是在校大学生他们还是租给我了 我可以以这个为理由不支付租金吗

辽宁省-沈阳市 合同纠纷 2024-03-17 22:34:17
用户:151*****137
律师回复(3)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4-03-17 22:38:20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 高枫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4-03-17 23:28:43

    不可以,请尊重市场交易秩序

  • 吴思律师

    月帮助50人

    回复于2024-03-18 11:09:06

    你是不是隐瞒了你是大学生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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