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天鹅到家签订了育儿嫂的服务合同,我为雇主(甲方),育儿嫂(乙方)天鹅到家(丙方),服务内容有一条是:甲方对乙方不满意或者乙方不能为甲方服务时,丙方为甲方重新寻找育儿嫂,若累计更换育儿嫂三次后,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现在的问题是:育儿嫂(累计2次)不能继续为甲方服务,丙方未为甲方找到合适的育儿嫂,丙方给甲方的建议是看看其他地方或者寻求其他部门为甲方提供育儿嫂服务;甲方认为丙方违约,应当为甲方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4-03-18 1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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