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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1月20日提出离职,但是单位用找不到人交接为理由所以我工作到了2月末。在3.15日发工资日,说因为单位没有去社保局办理减员 所以产生了1770元的社保费用 都由我一人承担并且直接扣除了。请问这个合理么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劳动争议 2024-03-20 11:47:50
用户:185*****278
律师回复(3)
  • 邓伟律师

    月帮助494人

    回复于2024-03-20 11:49:20

    按照你介绍的情况,若三月份缴纳了社保,你可以只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 姚猛律师

    月帮助99人

    回复于2024-03-20 12:06:27

    单位的做法不合法,缴纳当月社保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30人

    回复于2024-03-20 13:15:20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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