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在2022年的时候,我把汽车抵押给了一个人进行借贷,每个月需要2000元利息,还了2个月之后,我发现利息实在太高,属于高利贷了吧?就没有进行还款,然后车子还是一直在他那儿使用,在23年七月份,他对我进行了起诉,当时我不知情,也未到场,法院判了我归还三万元本金,我呢,也没有执行,因为我汽车还在他那儿,我发现汽车名下在他使用期间,停车费高达一万多元,车辆也损坏了 这种情况我可以对他进行起诉吗?还是说我要归还法院判的那三万元本金?
安徽省-安庆市
债权债务
2024-03-27 02: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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