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就是我想咨询一个关于这个租客和房东执行合同纠纷的这个问题。我这边是租客方。
房东因为我养了宠物味道过大,然后提出希望能清洁,这个然后我照做了之后,他觉得这个气味清洁不够到位,然后房东就说强行要求我们搬走。
但是根据合同上写的来说的话,并没有明确的在合同中写明是否关于养宠物相关的条例,只有口头约定不养宠物。然后此时房东主张不退押金,并且他也不愿意给我们违约金,因为是他提出要不把狗送走要不搬走。房东只愿退还剩余房租。并且狗造成的桌椅沙发损坏我需要赔偿。
我主张必须要退还给我们押金,以及他有违约的违约金。这个猫狗造成的损害,我们愿意承担,然后包括卫生清洁费。
江苏省-南京市
合同纠纷
2024-03-28 22: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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