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尊敬的纳税人:您好!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年度申报)将于2024年3月31日截止,根据大数据比对您2023年度存在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请您于2024年3月31日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表)报送。您目前还未进行申报,逾期申报将会造成税收违法违章。请您及时前往就近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如您已申报,请忽略本信息。(咨询电话89612366)【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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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6: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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