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2024年3月8号晚上在碧溪花园孙坂北路十字路口驾驶两轮摩托绿灯正常行驶与突然横穿闯红灯的自行车发生了碰撞导致了本人与后座的人侧翻摔倒,后报了交警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对方全责(对方是高二学生,此次事故交警认定由监护人负责),此次事故导致本人手臂划伤,尾椎骨疑似性骨折,车辆受损等损失等,交警认定对方赔偿车辆损失跟医药费已有白字黑字,本人系对方是学生考虑到人道主义一切从简赔偿,只是去普通包扎了下,车辆零件也是非必要不更换的原则处理,产生车辆维修费1200元(新车落地3万2左右),医院拍片286元,事后已告知了对方多次,却屡次拖欠打发本人,如今电话不接,微信从头到尾就没回过消息。

福建省-厦门市 交通事故 2024-04-01 09:55:40
用户:176*****348
律师回复(4)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355人

    回复于2024-04-01 09:56:38

    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 邹婷婷律师

    月帮助205人

    回复于2024-04-01 10:03:59

    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1人

    回复于2024-04-01 17:20:55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曾银律师

    月帮助609人

    回复于2024-04-02 09:13:14

    具体情况可以一对一详细咨询以便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哈。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6*****34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