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4年3月8号晚上在碧溪花园孙坂北路十字路口驾驶两轮摩托绿灯正常行驶与突然横穿闯红灯的自行车发生了碰撞导致了本人与后座的人侧翻摔倒,后报了交警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对方全责(对方是高二学生,此次事故交警认定由监护人负责),此次事故导致本人手臂划伤,尾椎骨疑似性骨折,车辆受损等损失等,交警认定对方赔偿车辆损失跟医药费已有白字黑字,本人系对方是学生考虑到人道主义一切从简赔偿,只是去普通包扎了下,车辆零件也是非必要不更换的原则处理,产生车辆维修费1200元(新车落地3万2左右),医院拍片286元,事后已告知了对方多次,却屡次拖欠打发本人,如今电话不接,微信从头到尾就没回过消息。
福建省-厦门市
交通事故
2024-04-01 09: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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