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职2个多月,原单位要求我承担在职期间出现的问题。
我在物业上班,交房。办理交房、签写资料的都不是我,我在小区验房,我一般验房根据物业群里发的房号,去验房,物业经理说我第一次去没打开房间的门,我又回了趟物业取了别的楼栋的钥匙给业主把门打开了,把钥匙换了,让我承担责任。
但是我没有这样,由于时间太长我忘记了,说验房单上写的我的名字,验房单上房号也是合适的,我已经离职了,但是验房单我没见到,不知道我的名字是不是我签的。
这种是我承担责任吗
甘肃省-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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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2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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