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来电反映:其老婆于2024年4月1日晚在我司施工处骑电动车经过时,因避让车辆,导致在我司的施工放置的铁板旁摔伤脚及肋骨,现其老婆呼吸都有疼痛感(客户表示有两个人,但未提供另一人信息),通话中客户表示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其属我司进行电力施工,且该施工项目无任何占道施工许可证、无围档及安全标语(其中水马丢在沟里),认为违规操作,现客户表示其下午将携带其老婆前往医院检查伤情,烦请核实处理并给予答复。用电地址:宝安区石岩街道上排工业园门口
这种情况我们施工队要负全责吗
广东省-深圳市
交通事故
2024-04-02 13: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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