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客户来电反映:其老婆于2024年4月1日晚在我司施工处骑电动车经过时,因避让车辆,导致在我司的施工放置的铁板旁摔伤脚及肋骨,现其老婆呼吸都有疼痛感(客户表示有两个人,但未提供另一人信息),通话中客户表示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其属我司进行电力施工,且该施工项目无任何占道施工许可证、无围档及安全标语(其中水马丢在沟里),认为违规操作,现客户表示其下午将携带其老婆前往医院检查伤情,烦请核实处理并给予答复。用电地址:宝安区石岩街道上排工业园门口 这种情况我们施工队要负全责吗

广东省-深圳市 交通事故 2024-04-02 13:58:07
用户:137*****483
律师回复(2)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72人

    回复于2024-04-02 13:58:43

    这种情况下要看视频资料才能判断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3人

    回复于2024-04-03 12:23:49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7*****483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