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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武汉 起因:公司口头通知裁员,不想给经济补偿,劝员工自己离职;员工不同意。 然后人事专员发了一封邮件给员工,邮件内容是通知员工出项(退出当前项目)并交接工作,后续按照武汉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发放工资。 问题1:是否需要回复邮件不同意此通知条款,不回复是否为默认同意? 2.如果按照最低标准发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未足额发放工资?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4-04-10 16:59:18
用户:191*****455
律师回复(2)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098人

    回复于2024-04-10 17:18:13

    建议立即就劝退明确表达态度,不同意公司的裁员处理,并且要求继续上班,正常发放工资,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没法儿正常上班,可以考虑申请仲裁维权,

    用户追问2024-04-10 17:20:24
    麻烦回复下问题1
    律师回复2024-04-10 17:21:35
    不回复,不代表默认同意,建议回邮件,不同意处理,明确表达拒绝。
    用户追问2024-04-10 17:30:22
    目前是可以正常出入公司和工位,没有书面通知裁员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等到薪资发少了,才能去申请仲裁?
    律师回复2024-04-10 17:31:32
    若现在还可以正常上班,那你就继续上班,之后等到发工资的时候,没有足额发放,降薪了,你就可以提被迫离职,去仲裁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谭军律师

    月帮助14人

    回复于2024-04-10 17:45:19

    你好!1.最好是回复这个文件,表示不同意公司这种做法,对公司这种违法行为表示明确的拒绝。2.你为公司提供了劳动,但是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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