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以下是具体时间:2023年7月5号 17:15:56分以
特惠名义诱导办项目,金额为520
元
2024年3月16号 12:57:18分以店铺活动为由诱导签订霸王条款且合同不是一式两份,金额为3490元。
2024年3月20号 13:51:54分以试用诱导办理他的新业务,金额为2000元。
2024年4月10号 16:56:37分夸大客人身体状况,加上不明确试用时间和内容,强行留下客人洗脑式推销,金额为2980元
总计8990元
同时我还查询到商家涉嫌超范围经营,这边的诉求是让商家全额退费,麻烦律师看到解答下谢谢
广东省-广州市
经济金融
2024-04-12 09: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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