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属于协商一致。但离婚财产尚未支付清楚。房子判给女方,女方要给男方钱,女方要求男方把公积金变更成女方自己还贷款,男方不配合,女方想男方办理房子过户,然后贷款给到男方钱,南方也不配合,导致女方没法执行离婚合同中的款项支付,男方也不将自己的户口迁走,女方非常被动。长期拖下去,离婚原因男方长期出轨。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对女方会造成什么影响呢?如果男方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判决书中内容,女方应该从哪个角度能有点优势呢?另外,离婚近三年,男方未支付过孩子抚养费,并未能履行一月两次的探望。只是偶尔买点东西给孩子,一月最多探望一次。
上海市
婚姻家庭
2024-04-13 06: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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