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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病人的朋友,在精神病院当她的陪护,但是医院不知道我现在17岁,属于未成年。如果病人出了事情的话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云南省-昆明市 其他 2024-04-16 00:32:14
用户:192*****540
律师回复(3)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6人

    回复于2024-04-16 00:51:15

    年满十六周岁是可以的,专业医院义务和注意程度更高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834人

    回复于2024-04-16 01:04:29

    你好 只要不是出于故意或是重大过失,导致病人发生危害的,一般都无责。

    用户追问2024-04-16 02:00:05
    伪造关系和身份证呢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446人

    回复于2024-04-16 12:42:48

    你是陪护的话,正常提供帮助,没有因为过错导致损害,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若朋友病了,还是需要联系他的家属,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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