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察阶段,已出卷宗可以查阅,里面显示当事人以虚假合同诈骗5人高达40万余元,被害人有口供,人证及少量的证据(包含微信记录,视频等),40万余元中个别金额无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是否有收取,这样的情况,检察院也能按照40万元起诉当事人吗?现在律师说检察院可以按照证人,少量证据以及被害人的口供,无法证明当事人是否有收取40万余元,检察院叫当事人认罪认罚,从中轻判,但是家属认为,收钱证据不足,是否要打,不认罪认罚。
广东省-肇庆市
刑事辩护
2024-04-16 2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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