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孩子父亲离异两年,目前孩子约4岁。按照离婚协议每月支付6500的抚养费(含教育,医疗),这个月孩子父亲以收入降低为由单方面说协商只给2500并按照月付,我没同意。我主张继续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想让对方继续履行协议内容。请问有什么途径来实现。南方目前在他省购房再婚并开副业做生意,怎么界定他的收入降低并要求协商降低抚养费是合理的。另:起诉后,男方继续不履行义务,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是否可以公正因南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而断绝父子关系。
四川省-成都市
婚姻家庭
2024-04-17 07: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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