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因是,我在汽车4S店上班,干的是交车工作,大年初八有客户提车,我去库房开新车到店里去售卖,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没有指示灯的路口,转弯时碰上了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车头撞到她的一整个侧面,右脚受伤了,当时就先叫120拉走了,后边医院一系列的也都是我给掏的钱,将近六千元,检查出来也没伤到骨头,没有啥大碍,破皮都没有,脚踝有点肿,最后交完3千的住院费(包含在六千元的花费里)就先走了,之后也有去看望协商,她直接要价一万七的赔偿(误工费一天300、营养费大几千)
2.没有同意后 她起诉了我,交警那边的认定书给我的全责,她无责
3.因为是给公司开车,如果到了法庭,我应该怎么保全自己的利益。
陕西省-西安市
交通事故
2024-04-17 22: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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