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债务人被查封几处房产,法院拍卖其中1处,经两次流拍后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拍卖前债权人巳垫付了评估、诉讼等费,过户时法院又让债权人垫付债务方辅拍费、税费,请问合理吗?为何不拍下1处房产用以清偿上述费用?

四川省-广安市 房产纠纷 2024-04-18 11:12:45
用户:189*****779
律师回复(3)
  • 赵中原律师

    月帮助13人

    回复于2024-04-18 11:30:11

    是不是房屋流拍价大于你的债权了?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54人

    回复于2024-04-18 13:56:48

    觉得不合适的可以拒绝。

  • 姚猛律师

    月帮助99人

    回复于2024-04-18 17:03:38

    一般司法拍卖是由买受人垫付相关费用,竞拍前应了解清楚。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9*****77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