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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为被告者家庭盖三间彩钢房,总计人民币6000元整,由于被告者父亲身体原因,声称需要去张家口市看病,说看病回来后肯定给2000元整,所以于2021年8月17日先给打欠条4000元整。看病回来后确实把之前说的2000元整给了,欠条中的4000元一直未还,手里有4000欠条,被告有2000转账记录,由于转账记录在欠条日期之后,所以就一直说欠2000,请问这种情况,4000还能要回来吗?

河北省-张家口市 经济金融 2024-04-18 13:31:11
用户:132*****698
律师回复(5)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72人

    回复于2024-04-18 13:34:17

    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据佐证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54人

    回复于2024-04-18 13:40:12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136人

    回复于2024-04-18 14:16:58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欠你所有款项,那你就可以全部追回

  • 李煌伟律师

    月帮助233人

    回复于2024-04-18 15:05:11

    可以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李非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4-04-18 15:39:52

    你的问题实际上是证据证明力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你通过法院起诉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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