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执行案子,还款主体是对方的一家公司,还款金额100万,我在法院申请执行的时候,因为对方公司是个空壳子公司,执行没有结果。然后我委托律师帮我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我和律师签的合同是:先给律师费三千块钱,然后等欠款追回来之后,再给他付欠款总额的13%。这两年,律师帮我在执行局递交了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结果被执行局以我提交的证据不足驳回。然后律师又帮我在法院打执行异议之诉的官司,现在刚开过庭,最近在等法院出判决书。我感到我的律师对我的案子不积极,没起到太大的作用,现在有点后悔,想和律师解除合同,请问我大概需要赔偿律师多少钱呢?
广东省-梅州市
合同纠纷
2024-04-19 18: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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