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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租客,现在面临高租低收骗局。事情经过是:我和托管公司于0314日签署了一个押一付十二(1.1k/月)的合同,已经将钱全打过去,目前才住一个月,昨天房东突然来赶人,因为房东没有从中介那里拿到房租,询问房东得知与中介签了一个2024.0303-2026.0302租赁合同与授权委托书,他们是押一付一(1.6k/月),但租赁合同上标有补充条款“至付款日未付房租,合同自动失效”。目前受害者有10余人,金额达二十几万,中介即将跑路。明天计划联合房东和其余租客去锦衣卫哪里,请问如何将租客和房东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托管公司法人的身份证)

吉林省-长春市 合同纠纷 2024-04-20 23: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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