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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没有财产,婚前他买的房子,家里灯和装饰是我买的,婚后他的工资打房贷,我的工资用来家庭开销和他的零花钱,这种离婚共同打房贷的一部分和结婚前我给他家买的灯装饰能要回来吗?

山东省-青岛市 婚姻家庭 2024-04-22 08:10:57
用户:158*****855
律师回复(5)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399人

    回复于2024-04-22 08:13:35

    房贷得自爆没什么问题,灯饰可以取会或者折价补偿。

  • 张菁律师

    月帮助312人

    回复于2024-04-22 08:32:20

    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84人

    回复于2024-04-22 08:58:41

    您好,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可以要求一人一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74人

    回复于2024-04-22 11:50:48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128人

    回复于2024-04-23 08:29:34

    共同偿还房贷,可以追回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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