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观海辣的叫顶楼,被叫去当苦力,说是说合伙人一起开饭店,本来我不愿意,觉得一个月2w的工资在拿的,他说可以给我干股,百分之30的干股,然后转了5万让我购买装修装饰饭店的东西,结果饭店装修两个月快开业了,说不开就不开了,余下8000左右的钱,说给我当补贴,让我拿钱走人,然后我把所有我买的东西,能退的就退掉了,推不掉的,就拉去家里了,他发现东西不见了,让我把东西放回去,不然打算报警抓我,说我是小偷 ,我说东西是我买的,我想退就退了,我问他要一个月2万的工资,我说给了,我就把东西都拿回去,现在我该怎么处理,我做的事违法了吗?他该承担什么责任?我可以索要我的工资吗?
浙江省-宁波市
劳动争议
2024-04-24 23: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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