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2月份我的丈夫跟别人有一个买卖合同发生额204000多,后我丈夫签署欠条,欠对方204000后因无法还款,对方要求我签署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限。现在我丈夫联系不上,我们两个分居中,有一孩子我自己抚养,他也无法给出抚养费,对方现在要求跟我谈谈还款事宜,目前我有工作工资大约2400,名下无房无车,这笔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我丈夫一直联系不上无法还款,对方是否可以起诉我,要求我还款?如果对方起诉我,我该如何保全我的工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债权债务
2024-04-26 0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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