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方追尾,当时认定为无人员伤亡,事故认定书为我方全责。被追尾的是营运出租车,报了保险公司来理赔。今日跟出租车车主沟通一致后我私人赔付了对方三千元误工费,并且转账时标注了“车祸误工费已全款结清”字样。今天出租车司机临时变卦去医院检查身体,拍了片子说有挫伤开了药等费用,我也有三者保险可以赔付。要把车祸更改为有人员受伤的事故处理。这种情况,对方再次向我索要额外误工费,我是不是可以不给。如果对方提起诉讼是否成立。
黑龙江省-大庆市
交通事故
2024-04-26 15: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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