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一直想离婚,因为丈夫不上进,收入少,家里的大小事情从来不上心,无法沟通,一沟通就吵架,甚至动手。
目前我们有一套正在还贷款的房子,房子在他的名下,但是我是公积金主借人,我的公积金是他的将近三倍,目前我的每月公积金完全可以还每月的房贷。
我们还有一辆车子,价值几万块,手里还有一些存款,两个人的名下都存了一部分。
孩子马上18岁。
我的离婚诉求是,离婚后,房子我继续还贷款,房子归我和孩子居住,孩子成年后,房贷还完后,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
车子随意
存款各自拿自己手里的。
这个合理吗,或者说在法律上可以通过吗
河南省-焦作市
婚姻家庭
2024-04-27 08: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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