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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屋前有一片自用小院,一直以来,这片小院均由我家人自行管理和使用,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此次确权测量过程中,尽管该小院并无院墙围合,却被工作人员以“无院墙不计入用地面积”为由,未将其纳入我户的用地面积计算之中。 然而,令人困惑且深感不平的是,同样位于本村、同样无院墙围合的邻居家小院,却在确权过程中被明确计入了其用地面积。 因此,我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请求对我家房前小院进行重新测量与评估,充分考虑其作为我户长期稳定使用的事实,将其纳入我户的房屋确权

北京市 房产纠纷 2024-04-28 21: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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