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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老公和我性格不合,并且很爱打牌,吵架后有动手t我身上淤青,牙齿掉了这种情况下她要求我全部退还彩礼,或者彩礼一半三金全退怎么办

浙江省-台州市 婚姻家庭 2024-04-29 21:52:17
用户:182*****164
律师回复(4)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838人

    回复于2024-04-29 21:58:24

    可以协议或诉讼离婚,维护权益

  • 李津海律师

    月帮助75人

    回复于2024-04-29 23:05:02

    已经领证了吗?建议电话咨询或者一对一咨询更清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4-04-29 23:10:38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律师回复2024-04-29 23:10:46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44人

    回复于2024-04-30 17:48:19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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