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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公司员工,因公司经营不善,公司于2023年11月—2024年1月全体欠薪,于2024年2月起停工待岗,按当地基本工资80%发放工资。并以公司名义发放通知。于2024年4月查询社保缴费无记录,询问公司后给出回复是社保欠费。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范围合同(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结束为止)。另公司欠薪期间个税app显示个人工资部分各人所得税已交。 咨询法律问题 1.以上做法公司是否合法?是否需要维权。 2.社保欠费是否属于职工个人社保断缴,断缴期间是否不在享受医疗保险报销。 3.如果公司停工待岗满一年后提出辞职,职工获赔偿的基数是多少? 4.能否提出被迫离职?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海南省-海口市 劳动争议 2024-05-02 16:03:10
用户:159*****211
律师回复(3)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523人

    回复于2024-05-02 16:04:20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找劳动监察大队 ,有需要可以点我头像联系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4-05-02 16:06:16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44人

    回复于2024-05-02 18:50:41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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