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在揭阳结婚,给了礼金、拍了婚纱照、摆了酒、买了五金、手机、婚后多次转钱给女方,整个结婚花费了近20万,但女方以身份证过期,迟迟不领结婚证,现在结婚3个月,双方经常争吵,女方经常离家出走,已有3次,这次已走了20多天,把家里人微信删除,并且退群,把家里买的五金都带走了,怀疑女方存在骗婚嫌疑,也有打听到女方之前有3次类似的经历,现在是否有法律依据要求女方退回结婚所花费的费用?整个婚姻花费礼金、烟酒、酒席、红包、婚后转账、买手机等,有哪些费用可以要求退还?
广东省-揭阳市
婚姻家庭
2024-05-02 17: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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