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物业公司,在县城的一个项目当主管,甲方跟乙方是一个老板,双方是有合同的,但是甲方因为运营不当,提前解除了合同,导致我没有合适的岗位安排,物业公司让去北京支援了几天,然后又给找了两个岗位一个是项目还有2个月到期了,不想去背锅明确跟公司领导回复了,又给找了个医院保洁让去管保洁,一开始人事说的是过去管保洁,后来去项目了解是需要干基层保洁的工作,打扫病房啊卫生间等,然后我跟公司回复不能接受这样的安排,然后公司不给安排了,也没有回复了。
而且我最后这几天走的是婚假+年假+请假
我想问下,我这种情况能否仲裁,仲裁的话是n加1,还是2n。
河北省-石家庄市
劳动争议
2024-05-04 1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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