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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峰采花乡二叉口本属于国有土地公路段,因职工需要,职工花费8000元购买了使用权。(土地未过户)后8万元转卖给本人。因时间太久土地使用证已遗失 2,现因有私人老板想办液化气站,通过公路段人员来说这是国有土地。他们现在要用这块地 3,如何证明这块地现在属于自己。

湖北省-宜昌市 其他 2024-05-04 13:48:57
用户:158*****266
律师回复(2)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38人

    回复于2024-05-04 16:46:53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 符志峰律师

    月帮助390人

    回复于2024-05-04 17:59:20

    对方是否具备土地使用权证书啊,你当时购买的时候,对方证件是否齐全的?有没有查过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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