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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重庆这边。是这种情况:双方见过父母并且形式上任下了这么亲事,男方那边当时给了一万块,但是没有订婚之类的。现在是这样,我在他家生活一段时间了之后觉得他太妈宝之类的双方性格不合,他之前口头答应过我三年之内不生孩子。但是他说一套做一套,我现在怀孕了,闹掰了,不准备和好了,想打掉孩子。他们现在想把那一万块拿回去

浙江省-丽水市 婚姻家庭 2024-05-06 18:06:41
用户:177*****944
律师回复(4)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904人

    回复于2024-05-06 18:08:22

    具体想咨询什么?领证了吗?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7人

    回复于2024-05-06 18:24:37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 王晓玲律师

    月帮助129人

    回复于2024-05-06 18:26:05

    让他去起诉好了,首先这1万元很难被认定为彩礼,其次你在同居期间有怀孕,即使被认定为彩礼也不会全额返还,让男方起诉折腾去吧,你自己决定好了以后先以自己的身体为主。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72人

    回复于2024-05-06 19:11:36

    你好,不需要返还,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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