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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名下有一台轿车,4月中旬购买的,属于亲人转赠,我没有花钱,我父亲给我的,2月11号被哈尔滨道外区人民法院被列入到执行人,限制消费令,但是我完全不知情,没有接到任何消息,5月8日购买飞机票才发现被限高了,我通过查询发现是18年7月在一个名为玖富万卡的一个网贷上借了一笔钱,中间偿还了4个月,就因为家庭经济原因,无力偿还了,逾期后,各种电话,不停骚扰,我后面有能力也不去管他了,昨天登录APP发现,金额从当初的25000长到了244万,而且还被人民法院列入到了失信人员,感到无力,想咨询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吉林省-长春市 债权债务 2024-05-09 09:49:07
用户:171*****425
律师回复(4)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508人

    回复于2024-05-09 09:52:29

    已经执行阶段了,联系执行法官。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4人

    回复于2024-05-09 11:07:23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12人

    回复于2024-05-10 00:11:10

    你好,积极按实际债务进行履行,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曾银律师

    月帮助620人

    回复于2024-05-16 09:08:20

    有对方身份信息吗?没有的话委托律师调取后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一对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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