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有个借贷纠纷,借款的人没钱还款后起诉担保人!法院判决胜诉,担保人的房子和银行卡被冻结。现在几年了,法院把房子走流程拍卖了两次没有成功卖出。现说以物抵债把房子给我(欠我67万,房子第二次拍卖价是60万)。对方说这是夫妻共同房产,他只能抵押自己的一半,要求我支付一半房子金额即30万给他妻子。苦于无奈我同意了,准备办理手续时,对方又提出自己唯一住房没有了,需要我每月给他房租用于居住。这是什么事啊?我应该怎么做现在?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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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纯律师月帮助2人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你好,如果该房屋确属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对于给房租的要求,可以拒绝。回复于 2019-10-09 14:50: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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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19-10-09 15:14:57
我拒绝了,法官说走程序很可能要支付对方房租。这样合理吗?我还有一半债务没有收回,现在还要一直支付对方房租?对方的银行卡冻结一年才一万多。本来已经到处借款30万准备付给法院。现在这样,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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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10-09 15:39:24
不合理,建议跟法官沟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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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19-10-09 15:50:17
法院拍卖房子,第一次63万,第二次和第三次都是60万。不是法律规定可以降价30%吗?法官说这不是他能决定的,这样的话我应该怎么提起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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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10-09 19:57:55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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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10-09 19:58:20
可以降,不是必须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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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19-10-09 20:02:26
我是希望降价多点卖出去就可以偿还部分钱给我,但是最终只降价5%.这是不是对方找了人故意导致的结果?谁决定降多或少?我可以申请重新降价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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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10-09 20:07:38
法院处理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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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19-10-09 21:01:50
房子法院评估价值63万。第一次拍卖63万,第二次下降5%,60万,没卖出。第三次没有降价还是60万。这样符合规定吗?谁决定下降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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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10-09 21:13:39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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