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2月22日 在一所县城公办幼儿园上班至今。在工作满三年。2015年2月开始。用人单位 用每年12个月的方式把社保的40%的金额算入在工资里。要求我们自己去缴纳社保。在2017年9月,自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签订过。2008年版的劳务合同。现在,我工作了六年八个月的用人单位要与我临聘人员脱钩找了第三方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请问这个合同要怎么签?和原单位脱钩以后,之前的六年八个月的。要怎么算?节假日。双休日的加班费。要怎么算?
劳动争议江西省-赣州市2019-10-13 19:09:53135*****248